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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7天无理由退换货

    7天无理由退换货

    我司承诺正常销售的商品(以下简称“商品”,部分规定商品除外),在商品包装完整、数量准确的前提下(注:“包装完整”是指商品外包装没有破损,内件不缺,不影响再次包装或销售),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(7)天内可以退货或换货,具体为以签收日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时间,满168小时为7天。同时必须退还发票原件和相关文件,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商品退回运费。一旦超过收货日期后七(7)天,不接受任何无理由退货或换货。

    消费者可通过拨打187-6853-9834客服热线申请退换货,在与我司客服确认并取得受理号后,通过快递、物流方式退回货物。

    运费说明:商品质量问题造成的退换货,由我司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;除商品质量问题以外因素造成的退换货,由消费者负责运输并承担相应费用。

    如果增值税发票已开具,消费者须退还增值税发票。如果不能提供未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原件或《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》,消费者需承担由此产生的税金损失,即发票未税金额的13%。如需要退款给个人账户的公司消费者,必须提供盖公章的退款证明。

    不适用于七(7)天内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品,包含但不限于以下:

    1、消费者定制的商品。

    2、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换的代购类商品。

    3、非备库类商品及网站商品信息中明确标识“非质量问题,不接受退换货”类商品(注:“非备库类商品 ”是指我司公司商品目录及仓库没有对应的商品,经消费者要求,向消费者指定第三方采购的商品)。

    4、原厂已停产,我司作为特价商品处理,且已经注明无法退换的商品。

    5、拆封后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,如医疗器械、贴身衣物、食品、化学用品器具包装等。

    6、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。

    180天有限质量保证

    我司向消费者保证,除非另有说明,自购买日后一百八十(180)天内,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,所有商品均无工艺或材料缺陷(以下简称“缺陷”)。自购买日后一百八十(180)天内,如果发生商品工艺或材料方面的质量问题,经过我司的确认后您可将商品送至我司指定地点维修(须同时附上发票原件和相关文件)。

    <制造商质量保证与我司有限质量保证时效不一致的,以较长时间的一方为准。 商品在材料或工艺上是否存在缺陷,由我司协调商品的制造商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后确定。维修是我司对消费者可能提供的全部补偿。除上述保证以及我司或商品的制造商明确作出的保证外,我司未作出适用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默示或其它的保证。 以下情况将不适用于我司有限质量保证:

     

    1、未能出具我司开具的购买发票的。

    2、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;

    3、因自身使用、维护、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;

    4、商品经非我司授权维修者维修或类似行为造成损坏的。

    5、目录产品选择不当或应用不当的;

    6、易耗类产品,安全类产品及不可维修类产品。

    我司有限责任

    除了中国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外,我司对后果性或附带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,我司的责任限于并不得超过消费者支付的款项。

    退款说明

    1、您可以联系我司人工客服(187-6853-9834)沟通退款事宜。

    2、如果您需要退款,请提供您的姓名、银行账户、开户行;

    3、原则上,我司收到退款申请及消费者退回的商品之日起,将依据相关规定在30天内退款给消费者。但由于消费者递交退款申请及商品退回的延迟,以及银行、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办理退款周期的原因,不排除退款时间延迟的可能。

    4、支付宝、微信支付的订单退款均以原路退回的方式退款(如:下单时使用支付宝付款,退款直接退回支付宝账户)。

    5、务必在付款日起60天内申请退款;

    6、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订单,请务必保存好汇款单,退款时需提供汇款单;退款由我司账户直接退款。